核销单即与货物出口有关的一种凭证,其的制发单位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而货物的出口方、解付行,还有受托行都要对该单据的有关内容进行填写。另外,核销单还是海关受理报关的一种凭证。
核销单的使用流程
1、开户。即出口方在进行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之时,需要准备单位介绍信、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和复印件、货物交易的合同复印件等各种材料。并且当出口方前往外汇局进行登记的办理时,还应保证其的电子口岸IC卡是处于已激活的状态中。
2、领单。核销单的领取地点同样是外汇局,而出口方在领取核销单之时,需要带上公司的印章,因为其不仅要在该单据上的“出口单位”一栏填入相应名称,还需盖上相应印章。若该核销单要投入到正式使用之中,单位公章也是必须盖上的。此外,使用核销单报关,必须在其领到手之后的两个月以内完成,否则该单据就会失效。并且如果该单据失效了,出口方还务必在一个月之内将这张没有用过的核销单交还给外汇局,进而将其注销。
3、报关。出口方将核销单连同其他报关所需的单据,一起提交给海关部门来办理报关手续。
4、送交存根。送交存根需要在报关后的60天以内完成。其办理依据是核销单本身和已贴上防伪标签与已盖上海关验讫章”的对应报关单以及发票。另外,送交存根的办理地点还是在外汇局。
5、核销。出口方到外汇局办理核销事宜,需要在取得外汇的三十日内进行。并且还要带上核销单以及银行方开出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材料。核销单丢失的处理方法
1、若该核销单还没有使用就已经丢失,那么出口方可以直接在电子口岸系统上将该核销单挂失。另外,这一挂失步骤也可以由外管局来进行。
2、若该核销单是使用过后才丢失的,那么出口方就必须寻求外管局的帮助,请其为该核销单进行挂失退税联的操作。使用过的核销单的挂失退税联操作
1、外管局对出口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有①出口方申请书。(已经盖上了公章的)②还没有退税的证明,或者是补税的证明。③出口方已核销清单,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②和③都是在已经核销的情况下才需要提供)
2、待外管局对这些资料审核完成之后,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挂失退税联的办理。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侵删联系qq:293030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