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业务指的就是,交易中的一方向银行申请当自己无法履约时,由银行负责承担自己对另外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唯有在取得相应资格后才能从事担保业务,并从中收取担保受理费以及担保费,担保受理费一般按照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来计算,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00元(各银行或金融机构会有所不同)。随后,不管担保申请是否被审批通过,受理费均不退还。
银行担保会对申请人的资料真实性、社会信用、固定资产、经营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担保款项的用途以及还款来源等进行调查。在调查完成后,银行会出具《担保调查报告》。银行担保流程主要为以下几项:
1、担保审批,银行会对担保人信息进行审核。
2、担保通知,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如果通过,则进入下一个环节。
3、担保收费,如果银行同意担保,则会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4、签订《担保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5、银行正式履行担保责任。
担保费的收取标准主要受到以下几点影响:
1、不同地区、不同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2、担保项目的风险性、被担保人的经济资产状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等都对担保收费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担保费的费率在3%到5%之间。
担保业务一般分为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如果“抵押”或“质押”金额仍然不足,银行则会出于降低“申请人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要求申请人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这里,我们讲一下抵押和质押的概念。抵押就是申请人在不转移某特定财物的情况下,将该特定财物作为债权担保,如果申请人无法履行债务,则银行会将该财物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得款项来偿还该债务,一般情况下抵押多为房子、土地等不动产。质押担保则为申请人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权利凭证交付给银行,如果申请人无法偿还该债务,那么银行就会用质押物品偿还贷款本息、罚息以及费用等,质押多为存款单、债券等动产。可以看出,抵押和质押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对担保财物的占有进行了转移。抵押财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属申请人,而质押的所有权则转移给了银行。另外,抵押和质押的处置权也不太相同,银行对抵押货物并没有直接处置权,因此一般会通过协商或者上市法院判决的方式来对抵押物完成处置。至于质押物,只要申请人没有按时履约,那么银行就可以直接处理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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