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货港,又叫做装运港,指的是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在国际贸易中,为了方便卖家安排货物装运以及买家收货,装货港一般都是经由卖方提出,买方同意而定的。
目前,装货港的确认方法主要有三种:
1、明确规定某个港口为装货港,比如说规定上海为装货港,那货物就只能从上海装运出发。
2、规定一个或者多个装货港,比如说上海/青岛/大连,卖家只需要在以上港口中的其中一个港口进行装运或者多个港口进行分批装运即可。
3、双方暂不确定具体装货港,而只是规定了某国口岸,比如说中国口岸。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只需要在中国口岸任选其一,然后装货运输即可。当然,通常情况下,装货港都会选择距离货源地最近的港口。当然,如果是在FOB场景下,由买方派遣船只进行装运,卖方还需根据买方所派来船只的大小来选择能容纳该船只(水深)的港口。
在国际贸易中,装货港的选择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对装货港进行明确确认,而不是采用“欧洲主要港口”、“中国主要港口”这类含糊不清的说法。因为每一个港口的吃水、具体条件、与目的港的距离远近都不相同,其运费与附加费也差异性很大。
2、最好不要接受以内陆城市作为装货港的条款,因为一旦接受该类条款,就意味着我们需要承担从内陆城市到装货港这段路程的费用与风险。
3、需对装货港装卸、运费、附加费等费用以及港口有无冰封期、有无规矩限制等情况有详细了解。总而言之,在装货港的选择中,买卖双方都需要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合适的装货港,签署合适的条款。
装货港交货一般有FOB、CFR、CIF三个术语。其中FOB指的是装货港船上交货,也就是说买方负责派船来接运货物,卖方则按照合同将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在装货港停泊的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告知买方。FOB风险转移点为船舷,即为货物装船时越过船舷,则风险就从卖家转移到了买家,随后货物所可能出现的灭失或损坏等风险均由买家承担,运费也由买家来承担。CFR与FOB流程相同,但是在该术语下,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运费。至于CIF,则在CFR的基础上则更进一步,卖家还需要为该批货物办理货运保险。
装货港以上三大术语的共同点则包括:
1、均为卖方负责装货,买方负责接货。
2、均为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3、风险划分一致,均以船舷为界限。
4、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交货性质都是一样的。
5、都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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