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托收在各类国际贸易中相当常见。作为银行托收的一种,跟单托收指的是银行收到客户提交的出口托收项下全套单据并审核后,进行寄单索汇、收取款项。
目前,跟单托收主要分为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两种。付款交单指的是出口商在发货并拿到货运单据后,将货运单据与汇票以及其他各种商业票据一起交付给托收行,并明示只有在进口商付款后,方能将货运单据(代表货权)交给进口商。这种托收的一大优势则在于如果进口商不愿意付款,则货运单据依旧掌握在出口商代收行手中,出口商依然拥有对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进而可有效规避风险。另外,在进口商拒绝付款后,代收行业会及时将对方拒付的信息转告给出口商,方便出口商决定退回单据,还是另选其他处理办法。承兑交单指的是进口商承兑汇票之后,代收行就可以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只需要在汇票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即可。目前,承兑交单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跟单托收。
可以看出,跟单托收对进口商是很有利的,可以免去开证手续以及预付押金,甚至还可以不付款提前拿货(承兑交单)。当然,进口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风险,比如说进口商付款并拿到货运单据后,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是假货,并因此蒙受损失。只是,在这种场景下,进口商仍可以走法律程序,来保证自身权益。
至于出口商,如果进口商拒绝付款,出口商则会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比如说,货物已经运达进口地,结果进口商却因为破产,或者发现本地物价下跌,这批货买亏了,或者没有申请到外汇等等原因拒绝付款,那么由此产生的目的地提货、存仓、保险费用等风险也将有出口商承担。随后,基于快速出手的考虑,出口商只能选择低价给其他商家,如果转售不出去,出口商所承担的损失则会更大——货物被迫运回本国以及因为存储时间过长被当地政府贱卖等。
虽然,跟单托收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高,但是部分出口商出于抢占市场、吸收新客户的目的,仍会采取跟单托收的方式。当然,出口商也不是说全无准备。比如提前评估进口商信用与规模,尽量保证在出口商所在国拥有办事处,以此来降低风险。
跟单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也就是出口商,跟单托收是由出口商开具汇票,然后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
2、付款人,也就是进口商。
3、托收行,一般为出口商所在地银行。
4、代收行,一般为托收行在进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者代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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